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拓展、项目开发建设及后续专业化管理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25年3月3日,公司获得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设立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城区街道宣传文化中心三楼办公室313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雷 5.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旨在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获取要求及后续专业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助推“十四五”发展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2.中绿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