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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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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4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进行增资的议案》。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订的《舆情管理制度》详情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无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特科技”)根据战略发展和业务整合的需要,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燊乾矿业”)增资5,917.01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1,000万元计入燊乾矿业的注册资本,其余4,917.01万元计入燊乾矿业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燊乾矿业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交易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的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7月4日 3、住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2号广场大厦D座902室 4、法定代表人:龚新文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金矿地下开采(筹建);矿产品加工、销售;矿山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增资方式: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燊乾矿业进行增资5,917.01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计入燊乾矿业的注册资本,其余4,917.01万元计入燊乾矿业的资本公积 10、增资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 ■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燊乾矿业的资产总额为16,479.07万元,负债总额为5,880.18万元,净资产为10,598.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68%;2024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222.58万元,净利润为-222.5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燊乾矿业(乙方)拟签署的《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2月28日,甲方对乙方的待转股债权为人民币59,170,064.14元。 第二条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1、甲方用其对乙方的债权59,170,064.14元向乙方增资,其中1,000万元计入乙方的注册资本,其余49,170,064.14元计入乙方的资本公积。增资后,乙方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 2、债转股前乙方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债转股后乙方仍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1、各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完成债转股的会计账册处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变更及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事宜,以确保本协议顺利履行。自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甲方对乙方59,170,064.14元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第四条费用承担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聘请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必要开支,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荆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表决通过。 2、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协议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整合的需要,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的债权转为资本投入,有利于优化燊乾矿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燊乾矿业仍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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