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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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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1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要素1 ■ 产品要素2 ■ 2、购买金额:10000万元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4、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认购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睿思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博机器人”)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内进行创新合作,共同推动相关业务发展,并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664238230M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法定代表人:游玮 注册资本:521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智能生产线设备及配件、汽车专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睿思博机器人与埃夫特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埃夫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安徽睿思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主要内容 (1)双方将针对工业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展开多维度的全方位的战略合作,针对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进行合作探讨,进一步加强在产品开发、技术规范和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探讨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持续提升双方的竞争优势,共同打造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标准,共同挖掘在机器人领域合作的创新机会。 (2)对于双方共同开发的项目,双方在该项目中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最优选择权,在双方具备项目承接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均不向共同用户推荐除对方外的合作伙伴。根据业务的需要,优先为对方提供方案、应用、产品、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必要时有义务为对方人员提供方案、应用、产品、技术等相关培训。若涉及甲方相关产品,乙方会优先选择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作为核心配套商。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有利于双方针对工业机器人及人型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展开多维度的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对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进行合作探讨,持续提升双方的竞争优势,共同打造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标准,共同挖掘在机器人领域合作的创新机会。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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