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姚娟英女士的通知,获悉姚娟英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4万股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8日,姚娟英女士将其所持有的134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690.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7.30%,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对应融资余额为49,4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752.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99%,占公司总股本的9.56%,对应融资余额为72,181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