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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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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5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344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7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5年度将与中国电子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3万元;预计2025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202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2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孔雪屏女士、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0.5%收取。
  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尚未经审计,实际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2、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及其控制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
  注: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简称“捷星显示”)、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华冠光电”)为公司下属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符合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定义,为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采购业务方面,关联方品质稳定,产能充裕,可满足公司需求,保质保量按期供应;销售业务方面,关联方经营稳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或具体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2024年度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独立董事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并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以上提案经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005《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00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在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以上提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3月14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就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事宜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004号公告)。
  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继续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存贷款额度及其他协议主要条款不变,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鉴于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孔雪屏女士、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刘桂林
  5、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6、成立时间:1988年4月21日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1.24%,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6%,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4.68%,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6%,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2%,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0.64%。
  10、资本充足率:截止2024年9月30日,资本充足率为14.95%,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10%的规定。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财务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
  3、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合同金额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中电财务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本公司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如下: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在中电财务的结余资金,中电财务保证按照本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取得的融资,中电财务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非融资性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中电财务免予收取本公司在中电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中电财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6、在使用中电财务金融服务前,本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如果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不优于或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选择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且不需要赔偿中电财务任何损失。
  (四)合同生效条件
  1、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五)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中电财务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中电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中电财务的服务。中电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应急措施。
  2、中电财务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中电财务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确保长期获得优惠的存款利率和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为降低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4]第1-03249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中电财务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中电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存款风险事件解决后,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完善有关制度和预案;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中电财务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中电财务的存款,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中国电子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中国电子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继续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截至2024年末,公司通过中电财务存贷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自2024年度,公司与中电财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4、《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5、《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中电财务营业执照;
  7、中电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集团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协商拟继续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由中电财务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存贷款额度及其他协议主要条款不变,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借款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孔雪屏女士、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继续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005《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5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344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7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5年度将与中国电子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3万元;预计2025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202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2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孔雪屏女士、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00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0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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