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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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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怡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怡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分支机构之间的购销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债券上市交易或流通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制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信息披露;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5,25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下属3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3、北京怡福康宝商贸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 月1 日起至2025年12 月31 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312.36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以下2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暨担保费结算协议》,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融资行为向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450万元。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佛山市科创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8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77,9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33,377.64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2,89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57.7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3,82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007.4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598.14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8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怡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佳华快消品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怡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怡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分支机构之间的购销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77,9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33,377.6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2,89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57.7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3,82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007.4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598.14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8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7-9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1-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3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股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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