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5〕28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 二、本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京东方能源应在有效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股票挂牌。 三、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股票正式挂牌前,京东方能源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京东方能源申请公开转让并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京东方能源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京东方能源本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能源物联网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京东方能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后续京东方能源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