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杨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监事彭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杨翔先生和彭志勇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股和78,750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翔先生已减持数量为1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彭志勇先生已减持数量为78,7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