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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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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13,379,895.23元人民币。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收到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13,379,895.23元人民币,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以上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06,66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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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依据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等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3)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预计负债的计提方法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部分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 106,668.08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 106,668.08 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跨境业务及外汇结算交易持续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因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3、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跨境业务及外汇结算交易持续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因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仅限于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的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并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遵循稳健经营、风险优先的风险管理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目时间相匹配。
  4、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且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5、公司将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邹梦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梦兰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邹梦兰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融资经理。由于邹梦兰女士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邹梦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邹梦兰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邹梦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梦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石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石萍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次只补选一名监事,股东大会无需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石萍萍女士简历
  石萍萍女士,1982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5年进入公司任行政经理,现任行政资深经理。石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前述公司及子公司合称“东方雨虹”)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东方雨虹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5亿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需为经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审核、征信情况良好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一)公司名称: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海川路136号1幢,2幢部分;
  3、法定代表人:贺来运;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贺来运持股比例为100%。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5,352,883.74元,负债总额229,410,155.6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0,25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25,660,155.6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95,942,728.08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07,023,941.50元,利润总额25,477,718.42元,净利润25,448,205.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8月1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西街95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建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消防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图文设计制作。
  6、股权结构:湖州鼎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建荣持有其70%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友链建材(湖州)有限公司持有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688,390.39元,负债总额32,680,230.1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480,268.88元,流动负债总额32,680,230.1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7,008,160.23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411,062.43元,利润总额203,273.26元,净利润193,937.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浙江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8月18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科技园区青云路58号A区;
  3、法定代表人:蒋伟忠;
  4、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管道工程(除专控),室内外装潢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批发零售。
  6、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蒋伟忠持股比例为80%,股东江珠英持股比例为20%。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方雨虹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612,348.53元,负债总额19,941,130.1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636,791.85元,流动负债总额19,941,130.1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500,000元,净资产1,671,218.40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9,159,084.50元,利润总额915,654.80元,净利润876,848.7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
  8、上海渡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
  (三)担保期限: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经销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东方雨虹对单一经销商的担保期限与其借款偿还义务同期。
  (四)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对申请贷款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下游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要求下游经销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标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单、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且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3、下游经销商需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及子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向公司及子公司缴存预付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的专项用途;
  4、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及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为与其业务相关的下游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一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及子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1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5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并同意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本次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并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综合确定。
  (五)本次资产池业务涉及质押担保情况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业务将以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也可以为自身提供担保。在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如涉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形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经查询,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减少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金融资产的管理成本,同时可以利用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开展质押融资业务,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主要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要在合作银行开设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与公司融资业务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回款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其它信贷产品用于对外支付款项或其他经营用途,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二)风险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拟开展的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对金融资产的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并同意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7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61%。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1%;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标的投资,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标的、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之《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标的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且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稳健的投资品种,如购买理财产品亦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从事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标的,在4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 拟对部分生产基地项目工业用地及工业厂房资源进行盘点和整合,其中拟对辽宁省沈阳市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现项目名称已更名为东方雨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并出售配套工业厂房,公司下属子公司暨沈阳项目公司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东方雨虹”)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拟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该项担保,沈阳东方雨虹将采取入园企业资质准入、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入园企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购买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拟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总额: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三)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配套工业厂房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并将有关权属证明文件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止。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拟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被担保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入园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为拟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69,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3%。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3,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4%。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供应商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克”)的采购需求,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和相关协议提供履约和付款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履约和付款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所有采购合同项下的天津虹致每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天津虹致与瓦克签订的协议和/或公司签署并向瓦克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3、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东路355号创研大厦621;
  4、法定代表人:魏青;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沥青销售;防水、防腐、保温材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虹致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虹致资产总额3,503,914,016.60元,负债总额3,347,433,667.8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343,433,667.8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56,480,348.77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189,410,175.88元,利润总额60,466,553.96元,净利润47,849,915.47元。天津虹致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9、天津虹致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所有采购合同项下的天津虹致每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
  4、担保范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履约和付款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所有采购合同项下货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天津虹致与瓦克签订的协议和/或公司签署并向瓦克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虹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天津虹致向供应商瓦克采购原材料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天津虹致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天津虹致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为天津虹致向瓦克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履约和付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7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9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6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商业商品房、酒店、土地等(以下简称“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181,341.79万元,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出售部分下游客户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41,177.64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上游供应商抵出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货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46,876.51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统称“本次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222,519.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2%;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46,876.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将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组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部分下游客户基本信息如下:
  (一)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
  法定代表人:汪孟德
  注册资本:1,50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东情况:北京融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9001%,为控股股东。
  (二)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38号广银大厦1315-B22
  法定代表人:张良剑
  注册资本:3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设计咨询;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为控股股东。
  本次债务重组人均系公司建筑建材业务的客户及其关联人,所有的债务重组人均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向公司及公司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一)债务重组概要
  因部分下游客户无法以现金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商业商品房、酒店、土地等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181,341.79万元,同时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出售部分下游客户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41,177.64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上游供应商抵出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货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金额46,876.51万元。
  (二)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公司取得相关抵债资产抵偿公司债权的生效执行裁定书或取得抵债资产相关产权证书,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前述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第二种方式为公司出售部分下游客户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出售金额系根据抵债资产所在地理位置的市场行情公允价格来合理确定。
  (三)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方式为:公司向上游供应商抵出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货款,抵出金额系根据抵债资产所在地理位置的市场行情公允价格来合理确定。
  (四)抵债资产的评估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已取得生效执行裁定书和相关产权证书的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评正信评报字[2024]236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勤评报字【2025】第25018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与重组交易方用于抵债的房地产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合计为192,785.95万元,该评估价值与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181,341.79万元存在差异,主要系受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的影响,取得生效执行裁定书和相关产权证书的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期间相关房产价格出现波动所致。前述抵债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
  上表中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抵债资产融创集团5套抵债资产即酒店和土地使用权已取得法院出具的生效执行裁定书,目前尚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涉及的新力集团57套抵债资产即商铺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公司在取得抵债资产后将尽快进行资产处置,以确保资金及时回笼。
  本次与重组交易方的债务重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处置上述抵债资产时,公司将保证相关交易的公平性。
  四、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公司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债务重组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债务重组,通过资产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清收,提升资金周转及运营效率,实现资产安全,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实施债务重组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为保障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情况
  此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此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进而实现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沥青、聚丙烯、塑料、苯乙烯、聚酯切片(以下简称“PET”)的上游品种PTA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品种。
  3、交易工具与交易场所: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
  4、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沥青、聚丙烯、塑料、苯乙烯、PET等商品为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以上原材料现货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由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从事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交易方式: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沥青、聚丙烯、塑料、苯乙烯、PTA等商品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沥青、聚丙烯、塑料、苯乙烯、聚酯切片的上游品种PTA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品种,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头寸,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做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管理制度》执行。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将按照《商品期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有效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届时公司将提前与期货交易所沟通,确定交割情况,如交易对方违约则按期货交易所交割实施细则进行索赔。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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