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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浙江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浙江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三)公司名称:浙江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技术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27号凯富中心2号楼502; 3、法定代表人:俞益云;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技术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浙江技术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浙江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四)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合进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李时彦;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涂装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材科技公司持有广东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广东建材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广东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10级。 8、广东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五)公司名称: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天鼎丰”) 1、成立日期:2020年9月20日;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天鼎丰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陈桂福;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持有常德天鼎丰100%的股权,为天鼎丰控股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常德天鼎丰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8级。 8、常德天鼎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六)公司名称:卧牛山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牛山节能”) 1、成立日期:2012年8月30日; 2、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融智路99号(未来科技城); 3、法定代表人:吴俊;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保温材料、砂浆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涂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幕墙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防腐保温施工、防水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科技节能材料研发;建筑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能源管理;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设备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IT技术服务;低能耗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再生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卧牛山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3.72%的股权,以下简称“卧牛山集团”)持有卧牛山节能100%的股权,为卧牛山集团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卧牛山节能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7级。 8、卧牛山节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七)公司名称:广州孚达保温隔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孚达”) 1、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7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合进路10号之一; 3、法定代表人:周长琳; 4、注册资本:1,428.5714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生产砂浆;橡胶制品批发;建筑模板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塑料粒料制造;技术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塑料制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卧牛山集团(公司持有其83.72%的股权)持有广州孚达65%的股权,股东周长琳持有广州孚达21%的股权,股东田松持有广州孚达14%的股权,为卧牛山集团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广州孚达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广州孚达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八)公司名称: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15日; 2、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新乐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孙让;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苏州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8级。 8、苏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十九)公司名称: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23日; 2、注册地址:扬州市仪征市青山镇华电路15号; 3、法定代表人:许奇峰;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虹石新材料6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持有虹石新材料4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虹石新材料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7级。 8、虹石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公司名称:东方雨虹砂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砂粉集团”)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26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7号楼3层(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3、法定代表人:吴良凯;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雨虹砂粉集团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东方雨虹砂粉集团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东方雨虹砂粉集团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一)公司名称:东方雨虹瓦屋面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瓦屋面”) 1、成立日期:2021年4月27日;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975号东疆金融贸易服务中心南区1-1-810; 3、法定代表人:牛兰成;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砖瓦销售;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石棉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砖瓦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雨虹瓦屋面60%的股权,股东牛兰成持有东方雨虹瓦屋面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东方雨虹瓦屋面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东方雨虹瓦屋面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二)公司名称:雨虹晶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虹晶澳”) 1、成立日期:2022年2月7日;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2-C; 3、法定代表人:胡洋;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6、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4%的股权)持有雨虹晶澳60%的股权,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雨虹晶澳4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雨虹晶澳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雨虹晶澳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三)公司名称: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筑设计院”) 1、成立日期:2003年6月10日; 2、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36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建中; 4、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夏建筑设计院71.90%的股权,宁建铭筑(银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夏建筑设计院4.03%的股权,张建中等21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宁夏建筑设计院24.0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宁夏建筑设计院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宁夏建筑设计院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四)公司名称:虹昇(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昇新能源”) 1、成立日期:2021年3月18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1028; 3、法定代表人:刘通; 4、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充电桩销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虹昇新能源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虹昇新能源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虹昇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五)公司名称: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19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4楼420A室; 3、法定代表人:宫本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办公服务;翻译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博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广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广州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广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六)公司名称: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建材(广东)”) 1、成立日期:2019年3月18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马克村马发街9号; 3、法定代表人:郎春林;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湿拌砂浆;销售普通砂浆;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涂料批发;涂料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雨虹建材(广东)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东方雨虹建材(广东)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东方雨虹建材(广东)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七)公司名称:南宁东方雨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19日; 2、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河龙路5号; 3、法定代表人:周越; 4、注册资本:6,458.0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涂装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宁东方雨虹77.42%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持有南宁东方雨虹22.58%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南宁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南宁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八)公司名称:广西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8日; 2、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工标准厂房研发3号楼2层203号; 3、法定代表人:黎志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西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广西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广西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十九)公司名称:东方雨虹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虹管业”) 1、成立日期:2022年2月23日;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5462号); 3、法定代表人:熊俊;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灌溉服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雨虹管业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雨虹管业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雨虹管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公司名称:扬州东方雨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11日; 2、注册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胥浦工业集中区康大路南侧; 3、法定代表人:孙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涂装设备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扬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扬州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扬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一)公司名称:天津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工程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3月28日; 2、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9号云琅大厦C座712; 3、法定代表人:李冬迪;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凭许可证经营);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建筑防水工程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津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天津工程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天津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二)公司名称:河北东方雨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工程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4月1日; 2、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2511; 3、法定代表人:卜晓东;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工程公司持有河北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北京工程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河北工程公司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河北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十三)公司名称:河北东方雨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东方雨虹”) 1、成立日期:2023年5月16日; 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工业区凤中路东头2号; 3、法定代表人:卜晓东;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工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北工程公司持有河北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河北工程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一。河北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河北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前述各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对前述各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均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60亿元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9%。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163,195.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86%。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155,726.2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6%;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46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2月2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蔡昭昀、黄庆林、陈光进、朱冬青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5,560.9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4.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817.3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5.24%。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依据预计的合同收入和公司经营目标编制的。 2025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人民币3,000,000万元; 2、净利润人民币20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2,645,862,116.63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8,290,708,901.9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及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6,315,5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7,615,662股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0,750股后的总股本2,388,669,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9,037,864.60元(含税)。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报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此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颖、王晓霞、张洪涛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金融机构选择、实际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授信申请事宜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授信申请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总额度的范围内对公司及其各下属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信总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授信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的授信、借款等事宜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下属各公司根据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472,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28,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成立、新收购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以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5亿元。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采取了经销商的资质准入、以自有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供应商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的采购需求,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向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和相关协议提供履约和付款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所有采购合同项下的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每项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和/或公司签署并向瓦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部分生产基地项目工业用地及工业厂房资源进行盘点和整合,其中拟对辽宁省沈阳市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现项目名称已更名为东方雨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并出售配套工业厂房,公司下属子公司暨沈阳项目公司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拟为购买沈阳项目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同时对该项担保,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采取入园企业资质准入、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入园企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前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对授权期内新增符合资质条件的购买工业厂房的入园企业分配担保额度。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并同意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融资。本次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如涉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担保形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其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标的,在4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此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沥青、聚丙烯、塑料、苯乙烯、聚酯切片的上游品种PTA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对应品种,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商业商品房、酒店、土地等(以下简称“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181,341.79万元,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出售部分下游客户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41,177.64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上游供应商抵出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货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46,876.51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统称“本次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222,519.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2%;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46,876.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2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六、议案九至议案十、议案十三至议案十八、议案二十至议案二十四、议案二十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进行审议。其中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十四至议案十八、议案二十七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 1、原章程第九条为“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章程修改为“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为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173,220.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0,520,255.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6,148,064.61元(盈余公积达到股本的50%不再计提),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61,191,678.26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473,084,100.20元和2024年半年度现金股利1,461,770,866.80元合计2,934,854,967.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0,708,901.93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及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6,315,5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7,615,662股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0,750股后的总股本2,388,669,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9,037,864.60元(含税)。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880,808,731.40元,其中包括:(1)2024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1,770,866.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4,419,037,864.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为1,601,151,256.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包括: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3,324,024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1,601,151,256.55元,前述63,324,024股已于2024年6月28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因此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为1,601,151,256.55元。 3、综上,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481,959,987.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16.65%,占本年度末合并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9.17%,占本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0.25%。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1、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4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1,770,866.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以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9,037,864.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未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上表中2024年度回购注销总额1,601,151,256.55元是指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额。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3,324,024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1,601,151,256.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1,001,229,723.47元,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599,921,533.08元),前述63,324,024股已于2024年6月28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7月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9,204,103,831.6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积极回报股东,现金分红政策稳定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增强分红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偿债能力良好,且暂无大额资本开支计划 一方面,渠道销售模式目前已成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且零售渠道业务占比逐步提升,经营净现金流持续改善,现金流入部分能够覆盖公司短期负债,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7倍、1.65倍、1.4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26倍、1.33倍、1.30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22%、43.90%、43.39%;另一方面,目前公司除日常原材料采购及业务拓展支出外,没有大额原材料储备计划和大额资本开支计划,因此,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法定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相关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3月17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交流; 三、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四、出席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人员 公司总裁杨浩成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独立董事黄庆林先生。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下属子公司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一笔政府补助30,000.00元人民币。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合计13,379,895.23元人民币,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7%。以上补助形式均为现金,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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