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3个日历月之后下一月的前5个工作日。根据2025年2月27日发布的《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调整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将本基金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日期调整为2025年3月3日(含该日)至2025年3月7日(含该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自2025年3月8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本次开放期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其他具体事项详见2025年2月27日发布的《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ETF将自 2025 年3月3日起变更扩位证券简称,涉及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上述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 ETF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ETF将自 2025年3月3日起变更场内简称,涉及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上述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沙特ETF,交易代码:15932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2月28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本基金已于2024年12月26日公告,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交易所休市安排,于2025年2月28日暂停申购赎回。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