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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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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转增0.49股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1月15日的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三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转增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总股本为482,999,855股,扣除上述回购专用账户内10,090,435股,本次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总数为472,909,420股,合计转增231,725,6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14,725,47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转增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的现金红利为0。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72,909,420×0.49)÷482,999,855≈0.4798。 综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1+0.4798)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714,725,47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16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问题,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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