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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526,1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641股后为338,421,5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65,829.8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业务发展与汽车行业高度相关。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该行业在报告期内的发展概况如下: 1、汽车产销量继续保持增长 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2024年,虽然国内消费信心依然不足,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更加严峻,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但由于一系列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各地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企业促销活动热度不减,多措并举共同激发车市终端消费活力,促进汽车市场稳中向好,产销量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 2、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 我国乘用车产出连续2年在2,500万辆以上。2024年,上半年乘用车市场表现欠佳,下半年在政策利好下乘用车市场产销发力回升,终端市场表现更为突出,有效拉动汽车行业整体增长。全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 3、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 2024年,由于投资减弱加之当前运价依然偏低,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商用车市场表现仍相对疲弱。全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8%和3.9%。 4、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1000万辆 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1年以来,我国车企海外开拓持续见效,出口数量快速提升,成为拉动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增长的重要力量。2024年仍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业务涵盖底盘零部件、铝合金轻量化及空调压缩机三大板块。其中,底盘零部件业务在更为细分的转向器齿条和减振器活塞杆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空调压缩机业务则在商用车领域保持行业领先优势。 (二)主要产品 公司各业务板块及其主要代表性产品,具体如下: ■ ■ 说明:因底盘差速器类零部件的输出轴产品收入占比较小,其收入目前纳入转向器类零部件。 (三)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主要客户为汽车产业链上的一级供应商及整车企业。在底盘零部件业务领域,产品几乎覆盖国内外所有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铝合金轻量化业务和空调压缩机业务领域,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或一级供应商。由于客户对下游供应商实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需通过严苛的评审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公司产品均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根据客户的设计需求进行同步开发。在通过客户定点并获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生产,并完成产品交付。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铝材、壳体及辅料等。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统筹采购工作。采购部门依据供应商选择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背景调查,筛选出符合汽车行业质量要求的候选供应商,并组织研发、工艺、质量、财务等部门对其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被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门还负责收集和分析原材料市场价格动态,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对供应商实施日常管理、定期审核、业绩评估和持续监控,确保所采购物资的及时供货、质量达标和价格合理,从而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每年年底,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下年度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预案;每月则依据客户订单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在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定期调整,进一步细化周计划和日计划。整个生产过程涵盖生产计划制定、车间制造、检验入库及产品交付等环节,确保高效响应客户需求并按时完成交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350.1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239.20万元,增长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7,143.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35,791.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1,011,456.98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526,1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4,641股后为338,421,5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65,829.8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3,921,378.5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特科技”)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了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1、商誉形成情况 上海北特光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商誉账面原值25,835.45万元,商誉的形成系北特科技并购上海光裕,支付对价大于并购日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商誉减值历史计提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完成上述并购后,每年末均依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对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减值测试。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上海光裕商誉累计计提减值17,206.93万元,商誉账面净值为8,628.52 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上海光裕主要从事车用空调压缩机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多年来,在传统商用车市场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积累、客户资源积累,并构成上海光裕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上海光裕积极探索新能源车市场机遇,大力推进新能源空调压缩机的技术研发和迭代;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在新能源空调压缩机的基础上,布局商用车用集成式热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工作,并陆续取得客户的产品定点。 但近年来,上海光裕所处的商用车市场销量波动较大。2020年,受国Ⅲ产品淘汰、治超趋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拉动,商用车市场大幅增长,产销达到峰值;随后2021年市场需求出现下降;2022年跌落谷底,为200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23年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但由于投资减弱加之当前运价依然偏低,2024年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商用车市场表现仍相对疲弱、全年产销量较上年略有下降。上海光裕的产品销量经历了同样的升降周期,2023年以来虽然跟随市场实现了止跌恢复,但与历史峰值仍有较大差距;2024年上海光裕虽然持续推进诸多降本增效措施,但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盈利水平仍处低位,一方面,上海光裕随着固定资产升级改造陆续投入、短期内单位固定成本增加,产品销售盈利能力改善有限;另一方面,上海光裕作为新能源市场新切入者,受外部竞争日益激烈的影响,短期内产能利用率仍待提升,新能源业务尚未能充分显现规模化经济效益。 基于上述判断,预计上海光裕的传统空调压缩机业务利润率恢复到历史水平的时间会滞后;另外新能源业务、新产品业务的规模化、效益化预期需要更长时间达到预期水平。故结合上述诸多不利因素、同时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及业务规划实现预期,经公司管理层谨慎判断,认为上海光裕包含商誉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海光裕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100号],上海光裕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4,615.00万元,上海光裕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净值为37,118.55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503.5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后商誉账面净值为6,124.97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03.55万元,该项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4年度合并损益,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55万元,并相应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03.55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涵盖底盘零部件、铝合金轻量化、空调压缩机三大板块。公司主要产品覆盖底盘类的齿条、齿轮、扭力杆、蜗杆、输入轴、输出轴、IPA总成、减振器活塞杆、差速器输出轴、新能源高精密件CDC-evo外置控制阀壳体、CDC-ivo内置控制阀零部件、线控刹车IPB-Flange、IPB-Piston等;铝合金轻量化类的集成阀岛、Yoke类件、控制臂(含总成)等;以及汽车空调系统关键零部件压缩机、整车集成式热管理系统等。公司在上海、无锡、盐城、天津、长春、重庆等全国性汽车产业基地或主要客户所在地建立生产基地,直接服务于长三角、京津冀、东北及中西部等主要汽车产业群,客户主要包括全球汽车零部件50强企业、国内知名合资车企以及国内领先的自主品牌车企。公司深耕汽车底盘领域二十余载,在国内转向器齿条以及减振器活塞杆细分行业内,连续多年保持细分市场主导地位,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耕汽车零部件主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一方面,积极吸引和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组建专业研发团队,保障技术创新活动持续开展。另一方面,紧密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在节能降耗、产品寿命、性能优化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坚持精益运营,持续改善生产流程和管理模式,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产品竞争力。通过整合全球优质资源,拓展国内外市场,稳主业、拓赛道,致力于实现多轮驱动、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价值 公司始终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下,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392.14万元(含税),占2022-2024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比例为113.9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继续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重视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股东大会、接待投资者及分析师调研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让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及公司所属行业情况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推动依法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条件,使其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战略决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始终与“关键少数”群体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的专项培训,持续提高董监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推动公司整体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0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路1018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0日 至2025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形式登记,信函和邮件以本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里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业路666号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21-62190266-666 邮箱:touzizhe@beite.net.cn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10时3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靳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独立董事包维义、倪宇泰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的薪酬事项无异议,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事项无异议,认为该考核方案是按相关人员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的。 本议案关联董事靳坤、靳晓堂、张艳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人·年,按季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无异议,认为独立董事津贴符合行业、公司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包维义、倪宇泰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5年度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监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人·年,按季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5年度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授权事宜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9,900万元,具体如下: ■ 授信方式涵盖多种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目贷款、保理业务及超短期融资等融资产品。具体授信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动态调整。 在融资担保方面,除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方式外,还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以及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经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处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特光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及江苏北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机器人”)、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特”)。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82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江苏北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1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北特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且该额度不得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定区华亭镇高石路(北新村内)(一照多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靳坤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3,852.6168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机轴、输入轴、输出轴、高精度汽车转向零部件的生产。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上海光裕 公司名称:上海北特光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140.3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江苏北特 公司名称: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江苏机器人 公司名称:江苏北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澄湖路58号12号楼1楼 法定代表人:潘磊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未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98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2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金额,指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金额,指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手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 2、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7)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494亿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主要行业涉及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人员38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总体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没有变化。 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及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别人员投入工时、费率等因素,预估不含税金额为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最终审计费用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洽谈金额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有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六)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七)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增加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有关其他备案事宜;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如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审核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一)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3009 公司简称:北特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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