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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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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16号),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7日10:0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民杰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32万份;同意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07万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无异议,认为: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16号),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时】。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0.3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0.07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55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6.72万份;确认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1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25万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23)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24),截至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76.40万股,行权价格为116.77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89,212,280.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64,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8,448,280.00元;截至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38.18万股,行权价格为109.41元/股,实际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41,772,738.00元,股权激励行权收到的金额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81,8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390,938.00元。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1,431,863.00元先增至152,195,863.00元,后增至152,577,663.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1,431,863股先增至152,195,863股,后增至152,577,663股。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拟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合计0.3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1月5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告,公示期自11月5日至11月14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2021年11月1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6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749人。 7、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拟注销104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合计32.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09元/股调整为120.26元/股,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5.7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3年2月24日,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2月27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98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62.22万股。 9、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8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拟注销6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7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26元/股调整为118.85元/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5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60.24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5月14日,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5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63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58.59万股;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421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39.18万股。 12、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或部分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万份;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中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3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3、2025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2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85元/股调整为116.77元/股,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56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76.72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2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2月2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53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76.40万股;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415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38.18万股。 15、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6、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32万份;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07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1年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10月23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3日至2022年11月1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2022年11月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2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02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544人。 7、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9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2.90元/份调整为111.49元/份,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4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42.31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4年5月14日,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5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63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58.59万股;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421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39.18万股。 9、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或部分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万份;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中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3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3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0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49元/股调整为109.41元/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6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38.25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2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2月2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53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76.40万股;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415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38.18万股。 12、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3、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32万份;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07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2年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2021年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上述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放弃行权的合计0.3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2022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上述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放弃行权的合计0.0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0.3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2022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0.07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推动业绩增长与战略深化 公司以成为“世界一流的动力运动品牌”为愿景目标,依托在全地形车、大排量摩托车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和品牌优势,全方位、深层次推进“全球化、智能化、电动化”发展战略,强化科技生态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深刻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与核心竞争力。通过深入实施全球化战略,精准定位市场,丰富产品线组合,加大营销推广力度,不断开拓国内外新市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规模效益的稳步提升。 (一)深耕主业,推动业绩稳健增长 持续精耕高端细分市场,坚持两四轮产品协同发展策略,以重点产品为抓手,制定合理、灵活的营销策略和服务方案,加强重点市场营销力度,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推进和深化公司板块化经营,推动销售区域渠道优化及拓展,积极拓展新客户,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创新领航,科技驱动高质量发展 精准把握用户核心需求,强化产品与市场的紧密链接,在运动玩乐、家庭出行、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以及低碳环保等领域,加速研发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电动化技术与多元用户场景的适配,丰富产品矩阵,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加大高端产品线的布局与研发投入,不断扩大营收占比,通过创新赋能,稳固行业领先地位。 (三)全球化布局与制造升级,构建强大产业生态 加速全球化产业布局与生产能力转化,围绕新品与量产品的QCD,打造具备全球化竞争力的先进制造能力。以产供销协同为主线,平衡全球化产能排布与转产规划,推进生产运转的精益与高效,保障资源供应的及时与稳定;深化推动数字化制造基地建设,提高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和智能化制造水平,促进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持续发展,构建强大的全球化产业生态。 二、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在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9.66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7,065.8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历年来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超30%,为股东实现了良好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充分考量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盈利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多方面因素,持续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不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紧扣新质生产力关键,提升发展新动能 创新驱动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人才是创新的主体和核心要素,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投入和人才赋能体系建设。 (一)科技领航,优化用户体验 公司坚定不移地贯彻精品策略,锚定国际化、电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航向,精准捕捉市场需求动态,持续迭代技术路线,全力攻克关键技术难题,不断夯实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24年,公司以客户场景化需求为导向,深度洞察用户需求,加快新品投放市场步伐。四轮车领域,启用全新三缸动力平台,Z10、U10Pro等系列产品相继上市,成功实现公司大功率、大排量技术的迭代升级;两轮车方面,产品谱系日益丰富,排量段不断拓展,150SC、500SR、675SR、700MT等新品引领行业潮流;电动两轮产品从用户日常出行场景出发,以技术创新赋能智能新能源产品焕新,AE4、EZ3、AE5系列车型发布,全面覆盖满足不同出行场景的产品需求,为用户带来“更省、更远、更安全”的驾驶体验。 (二)团队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公司坚信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基与活力,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才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公司价值。公司已科学高效规范地开展了多期人才激励计划,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范围覆盖了董事、高管、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科研技术人员。未来,公司将持续探索建立更多长效激励机制,配备完善的薪酬考核激励体系,滚动实施广覆盖的股权激励模式,实现让更多员工完成从“雇员”向“股东”身份转变,充分调动关键岗位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为高素质专业人才搭建系统的培训体系,提供宽广开放的发展平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支撑。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精准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搭建了多维度、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强化企业价值传递。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更加注重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二)丰富多元沟通渠道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以及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券商策略会等方式,不断丰富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多元化沟通渠道。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保持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重视投资者意见建议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了解投资者意见诉求,及时向管理层反馈,并做出针对性回应,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夯实治理基础,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一)夯实合规管理根基 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二)积极深化独董制度改革 通过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沟通渠道、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传递最新监管信息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三)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内控体系建设视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秉持稳健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合规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规范履职工作。公司将按要求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加强对最新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学习并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律合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其中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公司发展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变化、市场环境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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