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3日起,易方达如意安诚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312)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5年3月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招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二、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折扣最低优惠至 5 折,具体折扣信息以招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或申购开放期基金产品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机器人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53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2月27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ETF增加瑞银证券为一级 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5年2月27日起,本公司增加瑞银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瑞银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3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3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 联系人:王诗淇 联系电话:0755-22158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https://www.ubs.com/ubssecurities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