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乳泉路925号杭州景业智能科技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艳秋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晓丽、郭政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