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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31100001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25,711.34元,提取盈余公积38,647,896.02元,派发现金红利144,304,248.3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62,633,275.6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63,506,842.5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57,652,640.14元,提取盈余公积38,647,896.02元,派发现金红利144,304,248.3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17,969,113.35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669,609.09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4,595,70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4,737,871.1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1,338,768,971.39元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8,936,537.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825,711.34元,每股收益0.222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634,677,996.4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80,444,647.93 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二、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86.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80亿元,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6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2%。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3、费用情况 单位:元 ■ 4、现金流量 单位:元 ■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92.50%,主要是本期进行银行理财产品交易频次增加、赎回理财产品发生额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49.45%,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额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17.52%,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综合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42.39%,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租金同比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2月26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开发支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1,336,585.19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入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 公司对单项金额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461,644.59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损失1,928,359.83元。 (三)商誉减值损失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一商誉减值》规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52,595,600.43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损失33,207,7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874.94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0,017.04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完成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二)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15:00一17:00 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罗志刚先生、财务负责人朱春萍女士、独立董事赵大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4日(星期二)17:00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26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方、赵大勇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202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岗位职责以及同行业的薪酬水平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来确定。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3、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5年3月27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刘晓杰 李季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5 2、投票简称为:东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项提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5年3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26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9号)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244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15,6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658,771.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1,217.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221,377,538.49元,销户补充流动资金334,121.11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711,67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已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326,577.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销户。 ※4、公司已将用于“核药房建设项目”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7,544.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核药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6,244万元调整为19,300万元,取消购置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由4,000万元调整为2,500万元。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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