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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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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11月22日及2024年12月11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航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与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分别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桃元拟分两期向万达控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544,818股,其中第一期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为12,311,325股,第二期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为9,233,493股(最终股份数量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李桃元持有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25%),并自第一期转让股份第二笔股份受让款支付完毕之当日,李桃元将其剩余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桃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桃元)(修订稿)》《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修订稿)》。 第一期标的股份12,311,325股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2025年1月15日表决权委托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于2025年1月15日发生变更,万达控股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尚吉永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因李桃元第二期标的股份9,233,493股已达到转让条件,2025年2月24日,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及顾德林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李桃元、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9,403,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1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709%)。 (注:上市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2月21日188,001,336股为基数,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下同。) 3、表决权委托期间,李桃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交易双方无其他关联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5年2月24日,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桃元、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9,403,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1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709%)。 其中,以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收盘价的90%为标准,(1)转让方李桃元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233,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11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9793%),转让价格为26.86元/股,转让价款为248,011,621元;(2)转让方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90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917%),转让价格为17.54元/股,转让价款为2,981,800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数量和表决权情况 ■ 注:表决权比例=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上市公司总股本。 二、本次交易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1:李桃元 ■ 2、转让方2:顾德林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2月24日,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了《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及顾德林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李桃元(乙方1)、顾德林(乙方2)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将进一步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巩固,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在产业资源、技术等方面的协同性,以增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李桃元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李桃元先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顾德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顾德林先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万达控股集团、尚吉永先生、李桃元先生在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过程中作出了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万达控股集团、尚吉永先生、李桃元先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实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的《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及顾德林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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