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雷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度国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雷度国际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雷度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保障其与供应商的交易顺利进行,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雷度国际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2.5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21”、“2024-028”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雷度国际有限公司 2、住所:UNIT 01-03 16/F WANG CHEONG ENTERPRISES CENTRE 65-69 CHAIWAN KOK STREET TSUEN WANNT 3、注册资本:13,800 万港币 4、董事:蔡劲军、沈志毅 5、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 6、经营范围:贸易及对外投资控股。 7、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火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雷度国际 100%股权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额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48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8.59%;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60亿元,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7.73%,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