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2月26日 星期三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203,379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中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材国际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 1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63,73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42,021,768 股减少至 2,639,958,030 股。
  ● 本次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63,738 股,并根据2021年度、 2022年度、2023年度权益分派情况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2、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3、2022年3月1日,公司发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22-019),公司收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60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3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4,654.911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8、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3年4月10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共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980.7253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0、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2、2024年4月11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手续,1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065,537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锁上市。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3、2024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295,65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42,317,423股变更为2,642,021,768股。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4、2025年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规定:“激励对象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激励对象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所属单位层面绩效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首次授予194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工作过失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第二期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954,750股;3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和退休距离第二期解除限售时间不足六个月,但距第三期解除限售时间超过六个月,需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81,820股;4名激励对象因所属单位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343,200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80%,剩余20%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76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70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全部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距第二期和第三期解除限售时间将超过六个月,需回购注销第二期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41,200股。
  综上,首次授予16名激励对象1,722,538股、预留授予2名激励对象341,20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2,063,73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价格
  1、调整原因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265,632,0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4年6月5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
  3、调整后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5.97-0.23-0.30-0.40=5.04元/股,低于公司股票回购时市价(即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5.74--0.30-0.40=5.04元/股,低于公司股票回购时市价(即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因此,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
  预计首次授予回购所需资金额为8,681,591.52元,预留授予回购所需资金额为 1,719,648 元,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10,401,239.52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于近期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期授予18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4,504,974 股和预留授予6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203,37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前述解除限售事宜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完成,则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影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所属单位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以及激励对象个人异动等原因,首次授予16名激励对象1,722,538股、预留授予2名激励对象341,20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发生权益分派事项,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063,738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中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八、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4日
  至2025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审议上述议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已于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同样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曾暄 吕英花
  (二)联系电话: 010-64399502 010-64399501
  (三)传真:010-64399500
  (四)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4399502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2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于月华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1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4,504,974 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504,97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203,379 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203,37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所属单位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以及激励对象个人异动等原因,首次授予16名激励对象1,722,538股、预留授予2名激励对象341,20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发生权益分派事项,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063,738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5.04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