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7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靖州侨银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雷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以其名下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8270号的房产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办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担保、贷款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手续及其他必要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侨盈”)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作为承租人分别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总融资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利辛侨盈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融资期限均不超过36个月。其中,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包括利辛侨盈在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近期拟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签署《侨银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0亿元在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落产,后续将设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包括出资设立项目子公司的注册资金。 本次投资是公司应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助于整合技术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分阶段投入,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启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保险方案 1.投保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总额为预估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未来将分批次投入。 该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期限、开始结束时间、具体方式、双方投资义务等在该协议中尚未明确约定,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在实施建设过程中不排除会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外投资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侨银股份”)于2025年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签署《侨银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0亿元于当地落产,后续将设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对外投资包括出资设立项目子公司的注册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584MB1B04900F 4、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夏蓉街1299号 5、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隶属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背景及影响 侨银股份成立于2001年,业务涵盖城乡环境一体化服务、环卫工程建设、垃圾分类等业务。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数智化转型,推动城市服务从传统模式向智能化、数字化升级。 本次投资主要为利用吴江当地产业及区位优势进行城市管理服务智能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运用。主要包括无人驾驶道路清扫机器人、无人驾驶物业保洁机器人、无人驾驶巡逻配送机器人以及无人驾驶城市巡检作业机器人等。 本次投资是公司应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布局,有助于整合技术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分阶段投入,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一)投资风险 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总额为预估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未来将分批次投入。 (二)履约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协议未正式签署,双方无违约责任。该投资所涉及的投资期限、开始时间,具体方式、双方投资义务等在该协议中尚未明确约定。 (三)市场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在实施建设过程中不排除会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侨银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靖州侨银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雷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以其名下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8270号的房产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办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担保、贷款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手续及其他必要事宜。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质)押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7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3月13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睿希 电话:020-22283188 传真:020-22283168 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3; 2、投票简称:侨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辛侨盈”)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作为承租人分别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总融资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利辛侨盈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融资期限均不超过36个月。其中,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包括利辛侨盈在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 皖江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楼601室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左敦礼 5.注册资金:39亿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1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88871359H 8.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关联关系:皖江金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皖江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 3.租赁物:环卫车辆、设备等适租物件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利辛侨盈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满,公司以合同中名义价回购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项目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4,10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44,0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53,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综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97,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73,672.72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利辛侨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600万元 2.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子胥大道中段555号 3.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4.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MA2WP5CQ9L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利辛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利辛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利辛侨盈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子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本次向皖江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利辛侨盈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本次向皖江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