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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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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金雷先生、霍新潮先生、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长金雷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童秀娣女士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霍新潮、童秀娣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此外,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霍新潮、童秀娣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霍新潮、童秀娣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归属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利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3、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全体监事会成员都属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监事,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因全体监事会成员都属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监事,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高于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1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截止2025年1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16,000.00万元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最终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后的实际余额为准。 2.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将预留至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上述预留金额,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若实际支付金额低于上述预留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结合行业变化及国内设备厂家发展变化情况,根据本项目建设所涉及设备的实际需求,优化了资源配置,购置一定的国产化设备降低了研发设备费(含安装)的支出。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谨慎、合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付款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资金; 3、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116.38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约934.2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拟将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关于“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截止2025年1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16,000.00万元(实际已使用15,999.62万元)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5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5,作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5年3月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芦玲、马翊倍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 电子邮箱:hwdmb@jsspr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80 2、投票简称:华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证券代码:00138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5年2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3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5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2%,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14.78元/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结果计算确定。 9、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受托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3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4.81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864.81万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585,124股,股票来源为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的回购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8,724股,占公司总股本183,009,600股的0.56%,最高成交价为19.9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9,999,097.72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股份剩余585,124股未使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购买股票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持股计划以14.78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已回购股份。定价依据按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本持股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56元/股的50%,为 14.78 元/股; (2)本持股计划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3.25元/股的50%,为11.63元/股。 2、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上述人员均对保障公司战略执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未来业绩成长有着直接且重要的影响。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4.78元/股,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确定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购买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该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585,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或者所持股份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名下后,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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