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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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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2日 至2025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 (七)登记时间:2025年3月11日9:30-11:30,14:00-17:00 (八)联系人:李冬 联系电话:0521-66165979 传 真:0521-66165979 邮 箱:IR@wdint.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三、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备查文件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议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电连接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池连接系统、工业电气母排、电控母排。公司以电连接产品为核心,通过产品技术创新拓展不同应用领域,公司产品目前已涵盖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轨道交通、工业变频、新能源发电等多个应用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连接领域的技术研究,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产品创新、研发设计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2024年公司率先在行业推出了薄膜技术、直焊技术、FCC信号采集组件方案,新技术产线的设备均由公司自动化团队自主开发和制造。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聚焦核心业务的深化发展,精细调整并优化市场战略布局,同时,积极审慎地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以有效应对市场环境中的各类挑战与潜在机遇。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1月上市,2024年度现金分红1.0504亿元,现金分红比例达53.02%。 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继续为投 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致力于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真诚倾听投资者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日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 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产 品进展等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 为导向,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提 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形成了权责明确、 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 此外,公司还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各个委员会职责明晰、运行有序,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控制决策风险。 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公司将继 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 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 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 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 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 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 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 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 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 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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