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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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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7)业务信息: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天职国际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志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婧,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智,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志强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婧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智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2024年度拟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20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9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比上期共计增加7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在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查意见;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前,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9月13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NFC Kazakhstan LLP(以下简称“KZ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ASKHAR-TAU LLP(以下简称“AT公司”)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与欧亚资源集团ERG旗下煤炭生产商Shubarkol Komir JSC签署了《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为保证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公司、KZ公司和AT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保函。其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已到期撤销,质保保函额度为4,644,443.63美元,担保期限至2025年7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公司开立质保保函后业主签发项目移交证书,质保保函的担保期限为项目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因项目后期进行技术改造,业主拟于近期签发项目移交证书,原担保期限不能满足合同要求。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延长以公司、KZ公司和AT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期限,担保期限延期至项目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质保保函金额为4,511,301.01美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KZ公司 公司名称:NFC KAZAKHSTAN LLP 公司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罗达尔州巴甫罗达尔市萨特巴耶夫科学院大街285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 注册资本:77,500坚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基础项目的施工承包等,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矿产品贸易、向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劳务合作及母公司所执行海外项目的技术进出口。 KZ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 ■ KZ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人KZ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AT公司 公司名称:ASKHAR-TAU LLP 公司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罗达尔州巴甫罗达尔市杰特克什镇青年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 注册资本:100,000坚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9日 经营范围: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基础项目的施工承包等,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矿产品贸易、向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劳务合作及母公司所执行海外项目的技术进出口。 AT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 ■ AT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AT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函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Shubarkol Komir JSC 2.担保金额:4,511,301.01美元。 3. 担保事项:开立以公司、KZ公司和AT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适用于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及其项下的增补合同。 4. 担保期间:保函担保期限至业主签发项目移交证书之日起两年。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反担保:因KZ公司和AT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有利于及时收回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尾款。被担保人均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是执行合同项下正常的责任和义务,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15.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公司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约人民币33.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如下: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计205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核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核通过。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延长以中色股份、NFC Kazakhstan LLP和ASKHAR-TAU LLP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期限,担保期限延期至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质保保函金额为4,511,301.01美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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