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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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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2025-04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3日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2025年2月22日,公司以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第九届监事会3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义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和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5年3月12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2025-04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中海大厦CD座1236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2日 至2025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6日-10日的工作时间。 (二)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26 号院 1 号楼中海大厦 CD 座 12层 邮政编码:100046 联系电话:010-53877181;53878339 电子邮件:bit@boco.com.cn 联 系 人:付之华、何梓云 (三)登记办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证明文件发送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需在会议开始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以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2025-04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1,839.1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承诺于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期限届满前(到期日3月13日)全额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 ● 公司控股股东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9.0134%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作价抵偿公司此前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邓伟保证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汇钱途资产案”)被划扣的6,048.54万元。该资产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并充分考虑所划扣资金的现值予以折扣。如后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发生减值,或者经核查或审计等发现该资产最终抵债金额低于6,048.54万元划扣金额,公司有权相应扣减抵债金额,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无论最终公司是否触及退市,控股股东都将继续履行对前期相关资金占用的现金清偿及上述司法划扣的以资抵债清偿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及不同关联人发生过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风险提示: ● 如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在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期限届满前(到期日3月13日)以现金方式清偿责令改正涉及的资金占用余额31,839.15万元、完成改正,或者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其他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7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因汇钱途资产案为控股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划扣6,048.54万元,控股股东拟用目标公司的目标股权作价6,048.54万元,予以抵偿。 2、由于亿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和王磊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4、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亿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89%,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228072 3、成立时间:1994年9月23日 4、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高新技术开发区1号楼 5、法定代表人:王磊 6、注册资本:392,156.86万元 7、主营业务:对外投资、控股经营;石油、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除外);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机电系统工程;生物医药产品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室内装修;文化展览及商品展销;国内贸易(需专项审批除外);销售金属材料、钢材、粮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按资格证书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生产、加工、销售;黄金制品;金银制品及其饰品的购销;煤炭经营(禁燃区内不含高污染燃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亿阳集团51%股权。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9.0134%股权 (二)公司名称: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彤天路8号 (五)注册资本:22,250万元人民币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4539653XM (七)法定代表人:高伟 (八)经营范围:塑料加工;化工原料、金属材料、食品包装材料、纺织材料销售;塑料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九)股权结构 ■ (十)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一)权属情况:目标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十二)该公司最近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所涉评估外,不存在其他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四、关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115号)中确定的估值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1,379.62元,通过市场法评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4,562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评估值的90%(即67,106万元)作价,目标股权抵债金额为6,048.54万元人民币。 五、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签署主体 甲方:南京和创盈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暨抵债资产基本情况 1、抵债资产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9.0134%目标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005.48万元); 2、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115号)中确定的估值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采用市场法,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4,562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评估值的90%(即67,106万元)作价,目标股权抵债金额为6,048.54万元人民币。 (三)股权交割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和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自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不再享有目标股权在目标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目标股权在目标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丙方或其指定方承继。 4、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乙方应当继续承担自身对丙方资金被划扣的清偿义务。 (四)甲乙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为目标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转让的目标股权无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信托或托管、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权利或任何索偿,也不存在被法院和/或行政机关冻结、保全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3、如目标股权存在上述情形,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因此导致乙方或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或丙方有权就全部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责任。 4、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安排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如发生争议,均与丙方无关,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违约,任一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六)生效条件 自各方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各方均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1、上述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承担赔偿责任导致资产被划扣问题、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而采取的措施。抵债价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运营商提供软件开发及软硬件集成服务,目前经营欠佳,多年连续亏损,有必要进行业务转型。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聚酯薄膜生产,具有一定市场需求和收入规模,能够有助于公司提升独立性与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助力目标公司加速智能制造,引入设备、搭建平台。目标公司在新材料制造领域的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经验以及技术创新和积累,有助于公司在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的智慧工厂解决方案等方向进行进一步技术探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关联方以资抵债有利于公司解决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承担赔偿责任导致资产被划扣问题,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基于合理的资产评估,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划扣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先生和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其他说明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目标股权抵偿事宜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自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名下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在公司每年度减值测试时或在目标公司融资时目标股权对应的价值低于6,048.54万元,或者经核查或审计等发现该资产最终抵债金额低于6,048.54万元,其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 2025-04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10条等规定,如公司“因第9.4.1条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公司完成改正,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公司才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3)如公司未能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到期日2025年3月13日)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将不能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7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一)可能触及的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 因未在责令改正期限6个月内以及后续的停牌2个月内完成改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4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复牌,并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1,839.15万元。 此前公司因与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邓伟保证合同纠纷案被划扣6,048.54万元。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0条等规定,如公司“因第9.4.1条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公司完成改正,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公司才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如公司未能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到期日2025年3月13日)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将不能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可能触及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7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1、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2、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月15日、1月16日、1月18日、1月21日、1月23日、1月24日、1月28日、2月6日、2月8日、2月11日、2月12日、2月14日、2月15日和2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和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12、2025-013、2025-017、2025-019、2025-021、2025-022、2025-027、2025-028、2025-030、2025-031、2025-032、2025-034、2025-035和2025-039。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2025-04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以资抵债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抵债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1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9.0134%股权作价抵偿公司此前因违规担保的汇钱途资产案被划扣的6,048.54万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1,839.15万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承诺于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期限届满前(到期日3月13日)全额以现金方式进行清偿。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目前资金筹措进展,评估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偿还资金占用款项的风险,并充分提示。 二、公告显示,南京兰埔成主要从事聚酯薄膜生产,2023年、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3亿元、3.5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61亿元、-0.24亿元。2024年三季度末,南京兰埔成资产负债率为62.06%。请公司结合南京兰埔成目前净利润持续亏损的实际情况和资产负债率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三、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南京兰埔成100%股权采用市场法的评估值为7.46亿元、增值率137.6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5.23亿元、增值率66.55%,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请公司说明本次交易选取市场法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尽快清收被占用的资金,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切实改正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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