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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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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秉政先生持有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谢秉政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733,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911,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822,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谢秉政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是否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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