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及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 注: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其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3)委托理财和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共计两笔未到期,第一笔5,000万元,第二笔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一笔5,000万元未到期。购买以上理财产品单笔及合计金额均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合同; 2.理财产品认购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