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如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则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不满7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申购补差费=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36层02单元 联系人:杨晴 电话:021-80219022 7.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服电话:95595转8 网址:www.cebbank.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彦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1401-L1501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ijijin.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e-futures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gs (1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1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8.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汇安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8.3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8.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8.6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