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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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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5-015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股份回购于2024年12月18日结束,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7,052 股。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25,705,240股变更为124,448,188股,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25,705,240元变更为人民币124,448,188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减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延河中路22号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5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3、联系人:王粉萍女士
  4、联系电话:0519-68951808
  5、邮编:213133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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