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21日起,调低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率,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集合计划费率的方案 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5%调低至0.2%。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次修改更新后的资产管理合同自2025年2月21日起生效,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低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费率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 附件:《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附件:《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