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融盛”)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继续合作业务11,097.43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全资子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荣盛”)以其拥有的株洲融盛99.29%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株洲融盛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株洲融盛;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25日; 3、注册地点:株洲市荷塘区东环北路288号三-歌雅郡15栋101; 4、法定代表人:孙杰;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14.3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代收代缴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株洲融盛99.29%股权; 8、信用情况:株洲融盛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质押担保协议方:湖南荣盛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株洲融盛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株洲融盛、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湖南荣盛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签署质押协议变更协议,株洲融盛与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签署抵押协议变更协议,为株洲融盛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株洲融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株洲融盛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30.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5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5.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1%,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47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