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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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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0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总裁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开展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43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
  关联董事秦剑飞、诸葛国民、周莉、秦剑涛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0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0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全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5年1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8,187.57万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公司已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2017年9月12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7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349.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011.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余额8,000万元,剩余8,000万元以利息及理财收入补齐),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注2: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后续将通过公司一般账户继续支付。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对全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5年1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8,187.57万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经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国投证券认为:
  1、哈三联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哈三联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投证券对哈三联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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