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润股份”)5%以上股东海南易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凡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易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952,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海南易凡本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24,952,56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66%。 公司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4,94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承立新先生本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6,663,21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89%,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 风险提示:海南易凡、承立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发生变化,公司向股东海南易凡、承立新先生问询,获悉公司股东海南易凡、承立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海南易凡、承立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