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债务提供担保,后此案件的债权人变更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投”)。 基于担保化解的整体安排,公司于2022年、2024年与东阳金投签署《担保和解协议》,为广厦控股代偿其在东阳金投的部分债务,代偿金额合计为2.92亿元,其中2.16亿元公司已于2022年追回。在公司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东阳金投将解除涉案质押物即合计78,255,600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股票及其权利(含孳息、派生权益及其他收益)的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1、临2022-123、临2024-081)。 二、进展情况 公司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公司持有的78,255,600股浙商银行股票及其权利(含孳息、派生权益及其他收益)已于2025年2月13日解除质押。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协议安排,东阳金投拟免除公司在上述债务中的剩余担保责任,即担保余额0.56亿元,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东阳金投出具的债务豁免证明。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担保债务的免除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