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前持股的基本情况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彭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23816%;总经理助理孔庆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14885%;总经理助理肖震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14885%。 2、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临6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计划届满。本次减持实施区间内,彭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587%,孔庆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21%;肖震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2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而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孔庆昆先生和肖震波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彭斌先生预披露计划减持40000股,实际已减持24100股。 (四)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