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
|
|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国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10人,代表股份数438,154,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41.2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03,64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38.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08人,代表股份数34,507,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3.2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00时,关联股东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68,418,751股)、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5,228,660股)均依法回避了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晓宇、贾小菊;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2月14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代志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代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代志伟先生简历 代志伟:男,1981年11月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纪委副书记、纪检审计部(党委巡察办)部长,五矿盐湖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担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