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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拟终止“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54.2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制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3日
  至2025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2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传真号码:021-69122663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02月14日上午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拟终止“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54.2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提高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0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3,454.24万元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尚需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期2年。本项目实施后将新增20条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线,其中透明EVA胶膜15条、POE/EPE胶膜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5亿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的生产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投资进度为63.15%,已投入募集资金均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购买及安装,具有通用性,可用于公司其他光伏项目生产使用。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 因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账户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原因
  “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及光伏业务发展战略确定的规划,但自公司实施该募投项目以来,光伏组件价格持续维持低位,组件厂开工意愿不足,导致光伏封装胶膜供需错配,行业竞争加剧。截止2024年底,光伏行业产能供需关系仍未出现明显好转,光伏胶膜业务持续低价竞争,基于合理利润制定的销售价格未能向下执行,加剧了公司光伏胶膜业务的亏损。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光伏胶膜盈利将持续承压,继续投资可能无法带来预期回报。
  根据光伏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的现状,基于为股东及投资人创造更大效益、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对“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提前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项目提前终止后剩余募集资3,454.24万(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后续项目待支付的尾款等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0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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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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