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启”)函告,获悉其于2025年2月13日将原质押给珠海横琴融汇铭博投资有限公司的500万股本公司股票解除后,重新质押给深圳光韵达商贸有限公司,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青岛丰启所持公司股份中有1300万股股票存在质押后司法再冻结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青岛丰启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