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2月1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14名。高级管理层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廖林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普惠金融业务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董阳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阳先生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阳先生的任期于2025年1月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董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待股东大会批准其连任非执行董事后,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董阳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阳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董阳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董阳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行股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董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董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阳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董阳先生简历 董阳,男,中国国籍,1966年11月出生。自2022年1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董阳先生1989年8月进入财政部,先后在人事司、工业交通司、经济贸易司、国防司工作。2001年起先后任财政部国防司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司秘书(正处长级)。2015年4月起先后任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2018年12月起任财政部驻北京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2019年4月起任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2022年进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董阳先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学院,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0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金公司所持本行A股股份情况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2月14日接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通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6.7%股权拟划转至汇金公司。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汇金公司已就持有本行股份情况在香港提交披露。根据《证券法》等监管要求,同步在A股发布本次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