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关村)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与林飞燕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林飞燕 以上甲方1、甲方2在协议下文合称“甲方”。 鉴于: 2018年8月,国美电器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控股、林飞燕发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国美电器出具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关于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飞燕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国美控股出具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林飞燕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同意函》和《一致行动人声明》、林飞燕出具的《同意函》和《一致行动人声明》,各方均确认: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林飞燕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现经各方共同协商确认,林飞燕拟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一致行动关系达成解除协议如下: 1、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在对中关村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和履行相关职权。协议双方不再受一致行动关系的约束。 2、双方确认,无需就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义务。 3、双方确认,在一致行动关系保持过程中,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4、双方签署本解除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违反其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对其构成限制的法律文件。 5、双方持有中关村股权期间,仍应遵守作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和其他相关承诺。 6、本解除协议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变化 ■ 三、其他说明 1、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林飞燕与国美控股、国美电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禁止减持、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等规定。林飞燕将自解除一致关系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 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北京华素联苯苄唑原料药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北京华素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具体情况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 分类码:AhtDht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企业负责人:赵君 质量负责人:张秀鸣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麻醉药品***。 变更内容: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变更后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联苯苄唑)(原料药合成区、精干包一区:联苯苄唑生产线)”。 二、《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主要内容 被检查单位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 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联苯苄唑(原料药合成区:联苯苄唑生产线;精干包一区:联苯苄唑生产线) 结论: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经审查,该企业此次检查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涉及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址项下增加生产范围原料药联苯苄唑;《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检查结论为联苯苄唑原料药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附录要求。以上信息表明联苯苄唑产品具备产品上市条件,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当下药品管理规范、标准,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增加生产范围及品种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 以上事项短期内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因药品销售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对未来长期影响暂无法预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 2、《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京药监药GMP〔2024〕020069)。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刺五加注射液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参与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显示,多多药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刺五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每支20ml(含总黄酮100mg) 包装规格:3支/盒;5支/盒 适应症: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 中选价格:13.18元/支 中选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选产品刺五加注射液是国家医保乙类产品,本次集中采购是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产品在各级医疗机构的覆盖率,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巩固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的市场地位。 三、风险提示 目前上述产品的中选信息已公示,中选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CYLM-2024-1)中选结果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