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详情如下: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于志勇、吴学军、沈松林、胡涛、何昌军、汪悦6名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521,372股、279,595股、130,200股、116,900股、310,301股、22,750股,合计1,381,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97%(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上述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沈松林先生、胡涛先生、何昌军先生、汪悦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