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制定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着力树牢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耕尿素、磷肥、氯碱和精细化工领域,主要产品尿素、磷酸二铵、聚氯乙烯产能均位于行业前列。近年来,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以“五个战略升级”不断构筑新发展态势。 1.践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积极响应“长江大保护”政策,以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 “关改搬转”任务为契机,实施产业升级、技术迭代战略,建成技术密集度高、生态经济效益显著、资源集约利用的现代化工产业集群。 2.深化产业链垂直整合,与史丹利、多氟多等行业龙头企业展开合作,纵深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战略,“延链、补链、强链”,立体构建竞争优势。 3.创新资本运营模式,紧跟资本市场政策机遇,深度融合资本与实业双轮驱动战略,通过实施并购重组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4.构建市场导向型运营体系,以“精益管理+创新驱动”双引擎推进管理升级,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市场分析研判,构建柔性生产体系,动态调整生产节奏,实施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提高运营效率与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及市场开发力度,构建从精细化管理到高质量产出的价值增长闭环。 5.持续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秉承“绿色发展、安全为先”的理念,守牢安全环保底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安全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制定绿色低碳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锚定节能减排“双碳”目标,2024年获评“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湖北省碳交易中心履约模范”,推动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未来,公司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继续深耕核心主业,不断加强资源保障,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稳步实现存量产能充分释放、高附加值新产品顺利入市、高价市场占有率有效提升、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按期推进、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全面构建规模优势与技术壁垒兼备的现代产业竞争力体系。 二、持续变革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作为科技创新的坚定践行者,公司构筑“研发-转化-产业化”的创新生态,并不断强化数智支撑,全面推进智慧宜化建设。 1.搭建阶梯式研发体系,与多家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形成产学研联合体,聚集行业领军人才与技术骨干等高智资源,深度赋能新质生产力。 2.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拥有专利350余项,承担多项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足产业基础,陆续开发、引进、应用研发多项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持续实现技术创新突破,不断完成多项新产品研发。截至目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有13家子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旗下汇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 3.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30余项,为行业发展践行国企责任担当,共同实现“新宜化”技术创新。 4.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为试点,打造智慧健康工厂,实现生产工艺全流程的自动化、数字化、可视化、透明化。 未来,公司将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加快研究成果落地转化,做好研发投入、人才建设、科创平台、制度建设、激励机制等要素保障,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大力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完成数智化项目建设,聚焦智慧健康工厂平台,全力推动智能化转型,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积极响应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及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秉承规范运作理念,不断增强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建立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紧贴政策前沿、密切关注市场新规,有序健全以《公司章程》为企业基本法,涵盖内部控制及支撑保障的规章制度体系,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持续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掌握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提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建立精准化投资者画像库,针对性做好“平时功夫”,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围绕重大项目和定期财报,形成现场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路演、媒体报道等多层次传播矩阵,说清短期经营,讲好长期规划,在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发现的可及性和透明度。 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湖北最佳上市公司”“湖北最具投资者认可度上市公司”“湖北最佳改革创新上市公司”“湖北最佳上市公司董秘”“第五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机构沟通奖”等奖项,入选“湖北上市公司改革创新案例”和“湖北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案例”。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建立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积极组织开展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实事求是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五、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丰富市值管理形式 公司通过合理提高分红比例、控股股东积极增持、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重大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加强市值管理。 1. 制订并实施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6月,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9亿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4.70%,相较于上一年度分红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增长220%。2025年2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2. 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对公司完成三轮增持,合计增持7.11亿元,累计增持71,834,155股,持股比例上升至20.79%,向资本市场有效传递了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3. 2024年7月,公司完成2,504.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实现未来发展与500余名中坚力量共同捆绑,凝聚发展动能,构建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内生增长与外部价值评价的统一。 4. 实施并购重组,积极推动以现金方式向宜化集团间接收购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39.403%股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并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未来,公司将继续结合中国证监会市值管理指导意见,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增持回购等多元化方式加强市值管理工作,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以本次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契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各类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生产经营、公司盈利水平、资金流转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二)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未来三年(2025-2027年),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优化现金分红节奏,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确定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额时,公司应充分考虑分配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与公司当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是否相适应,以确保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未来三年(2025-2027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战略规划、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并结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详细论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位,为杨继林先生、刘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化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并优化其资本结构,拟以自有资金对磷化工公司增资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磷化工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6,000万元。 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对磷化工公司增资金额累计达到76,000万元(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 磷化工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9日 住 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情况 磷化工公司主要投资建设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处于工程建设阶段。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4.增资方式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增资前后磷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对照表 单位:万元 ■ 6. 经查询,磷化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磷化工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有利于其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磷化工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3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15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8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