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取得宁波晶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鑫材料”或“标的公司”)不少于45%股权,同时晶鑫材料的股东侯小宝通过向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6%表决权的方式,保证公司拥有标的公司的表决权股权比例不低于51%。本次交易完成后,晶鑫材料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月16日与晶鑫材料的股东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存在未能通过决策审议而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