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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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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5-1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钢铁1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阳向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67人,代表股份3,856,298,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186%。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162,017,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9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61人,代表股份694,28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骥先生、郑生斌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1.候选人:肖骥 总表决情况:同意3,611,443,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0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0,066,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650%。 2.02.候选人:郑生斌 总表决情况:同意3,611,774,5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9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450,397,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127%。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 ■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2.0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2.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2.0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3、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3,161,377,181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4、关于子公司财务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3,161,377,181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任荷珍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5-1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若按最高回购价格5.8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448.28万股~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601室 联系人:周玉健 邮政编码:410004 联系电话:0731-89952811 传真号码:0731-89952704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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