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2月14日 星期五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2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需要,公司持有并质押给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的参股公司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将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被拍卖。
  2、本次拍卖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以及担保权人的申请依法履行职责,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公开处置公司财产,本次拍卖工作有利于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高效推进并保护相关债权人利益,不会对金科股份、金科服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上述拍卖事项的公告同时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本次拍卖后续还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拍卖的原因
  2024年4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金科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为有序推进金科股份重整工作,金科股份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并计划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金科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系本次拍卖标的股票的质押权人、是金科股份重整程序中的有财产担保组债权人之一,为保护相关债权人利益,高效推进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工作,维持金科服务的稳定发展,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管理人结合重整工作整体安排,并综合各方意见后,依法启动前述股票的处置拍卖工作。本次拍卖工作不会对金科股份、金科服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二、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
  (一)拍卖标的
  金科股份持有并质押给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的金科服务107,797,875股股票。(证券简称:金科服务,证券代码:299922(HK.09666))。
  金科服务为公司参股公司,系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拍卖标的系港股(H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二)拍卖平台
  本次拍卖将于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上(处置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
  (三)拍卖时间
  2025年2月28日17:00至2025年3月1日17:00(延时的除外)
  (四)拍卖标的的定价依据
  本次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值由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股票进行评估并作出的《对金科股份持有金科服务股票资产评估情况专项说明》(以下简称“《资产评估说明》”),参照《资产评估说明》,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十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1,100,939,697.38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亿零玖拾叁万玖仟陆佰玖拾柒元叁角捌分),即每股10.21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大写:人民币壹拾元贰角壹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按照起拍价测算)均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2、如果本次股票拍卖完成过户,公司持有金科服务的股权比例将会降低,公司将根据拍卖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本次拍卖工作不会对金科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本次拍卖后续还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能够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仔细阅读相关竞买文件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5、如本次拍卖未能成交,管理人可根据担保权人意见,继续拍卖处置标的股票或实施以物抵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竞买公告》
  2、《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2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披露的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涉案金额约32.03亿元。公司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HKIAC”)处获悉申请人已请求其不晚于2025年2月14日终止本仲裁程序。根据规则,公司已向HKIAC表达不反对本次申请人提出的终止仲裁程序的申请,HKIAC于2025年2月13日函告公司本案仲裁程序终止。本案对公司利润金额造成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仲裁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收到HKIAC的信函,获悉申请人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Ltd.提出的对公司的仲裁申请程序已终止。本案基本案情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号)。
  (二)仲裁进展情况
  经申请人向HKIAC申请终止本案仲裁程序,公司根据规则表达不反对意见,HKIAC于2025年2月13日函告公司,根据规则终止本仲裁程序,免除本案管理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仲裁案件已终止,对公司利润金额造成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本次公司涉及重大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HKIAC/ A24096 《HKIAC致当事人的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2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整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2024年4月2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2、五中院于2024年5月17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和重庆金科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117号之一及(2024)渝05破118号之一《决定书》,五中院准许公司及重庆金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通知公司及重庆金科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以网络方式召开。
  4、2024年11月22日,公司管理人及重庆金科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召开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对重整投资人正式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分,并最终确认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品器”)及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娇绿苑”)联合体(以下统称“上海品器联合体”)为公司及重庆金科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
  5、2024年12月13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与重整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
  6、2024年12月25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新增产业投资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四川发展证券基金”)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四川发展证券基金指定“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投资。同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产业投资人与重整财务投资人四川发展证券基金(代表“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7、2024年12月27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兴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重信·开阳24015·煜泰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陆和私募”)、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昊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8、2025年1月2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新增产业投资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同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中国长城资产、长城资本(代表“长城资本凤凰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同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9、2025年1月3日至4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寒树可持续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寒树”)等16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10、管理人接上海品器联合体通知,计划对海南陆和私募(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寒树两家财务投资人进行更换。鉴于此,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彭梓耘、徐斌分别签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11、公司已披露《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定于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及14时30分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5时在金科中心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目前,公司重整相关工作正稳步开展,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债权申报与审查、筹备出资人组会议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履行等工作。鉴于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将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1月4日、1月11日、1月16日、1月24日、2月7日分别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事项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号、2025-007号、2025-011号、2025-013号、2025-018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