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变更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卢珍女士不再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现指派沈童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沈童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方冰先生、左上朋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为王荐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童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神剑股份、百甲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拟于2025年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沈童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沈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