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5年1月6日,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郑州”)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西峡支行的结构性存款;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芜湖”)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中国银行西峡支行的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今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飞龙郑州收回募集资金本金2,000万元,飞龙芜湖收回募集资金本金3,000万元,合计取得收益4万余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此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 ■ 注:上述协定存款为活期存款,公司可随时将现金管理的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募投项目支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赎回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