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股东大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黄汉杰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张新、胡述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焦海华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尹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