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鲍灵姬女士(项目合伙人)、洪雁南女士、戴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少杰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容诚内部工作调整,现签字注册会计师由洪雁南女士变更为李鹏先生。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鲍灵姬女士(项目合伙人)、李鹏先生、戴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少杰先生。 二、本次变更新任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李鹏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纳智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