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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7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凌霄路15号院1号楼智谷大厦一层东侧1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45人,代表股份557,496,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70,156,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42人,代表股份87,339,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2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4人,代表股份87,420,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2人,代表股份87,339,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29%。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关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501,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0%;反对1,62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7%;弃权369,6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424,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72%;反对1,62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0%;弃权369,6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8%。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关于选举金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921,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5%;反对1,218,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5%;弃权357,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845,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82%;反对1,218,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3%;弃权357,1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5%。
  表决结果: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李宸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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